~无谓东西~

~灌水站~






Saturday, December 27, 2008

喜歡上了,愛上了,就是了

能選擇要不要喜歡上一個人或愛上一個人嗎?

這個男孩太傻,為了一個不愛自己的人付出那麼多!....

現在應該很少這種人嚕..若他就在你身邊的話..記得珍惜他..
曾在女孩的記憶中,有那麼一個人。

「我現在喜歡的人,就是我前面的這位啦!」男孩大聲的說著,指著走在他前頭的女孩。

「神經病!」女孩嘀咕著,快速走開那群跟著起鬨的人群,只當男孩拿她開玩笑。

直到某一天,女孩收到了一封信。


『我是真的喜歡妳!我可以為妳做任何事,只要妳希望,我都會去做。
一封信就這樣,沒有署名,短短幾句話,但女孩卻知道是男孩寫的。
『那你能現在跳到馬路中央嗎? 』
女孩在信紙背面寫上這句話,託人交給男孩。


「我能!妳看著。」男孩看了內容,當著她的面衝進馬路中央。

只聽見震聾欲耳的喇叭聲、刺耳的煞車聲、巨大的碰撞聲,以及映入女孩眼簾倒在血泊中的男孩。

「我真的能為妳做任何事......」男孩的話救護車高亢的呼聲中,依舊清楚的傳入女孩耳中。

「是你們家的女兒要我們家的孩子衝進馬路中被車撞的!」
「胡說!明明是你們家的兒子自己衝進去的!」

「什麼胡說!他同學說的你們不是也聽見了嗎?我們家的孩子是看了你們女兒的信才衝進去的!」
「真的是這樣嗎?」女孩的母親回頭看著女孩。

「嗯。」女孩點了頭,淚水也在她低下頭的瞬間,滴上了那張寫著男孩與她的字的信紙,似乎也企圖抹殺掉發生的事實。

「你看吧!你們要怎麼賠我兒子的人生!他再也不能打籃球了......」男孩的母親歇斯底里的大喊,哭倒在醫院冷硬的地板上。
「這......」女孩的父母無言。

「我要你們的女兒陪著我的兒子,直到他再也不需要她的時候,這是你們女兒欠我們的!」男孩的父親說。

「不行!她不愛你兒子啊!你不能那麼自私!」女孩的母親不捨女孩受這種罪。

「好,我會陪著他。」在眾人驚訝的目光中,女孩答應了。


-------------------------兩年後------------------------


在公園的躺椅上,男孩和女孩靜靜的坐著,輕柔的風撫過他們疲憊的心。
「為什麼喜歡我?」女孩開口了。

「能選擇要不要喜歡上一個人或愛上一個人嗎?喜歡上了,愛上了,就是了。」男孩淡淡的說。

「如果有一天我有喜歡的人了,你會放我走嗎?」女孩說。

「我從來沒有綁住過妳,是妳自己不放自己走的。」男孩說。
沒有交談了,只有風吹動落葉的颯颯聲。

男孩說對了,兩年前在他醒來後,他就解除了約定,但女孩始終將自己綁在男孩身邊,她愧疚,因為她的一句玩笑話,毀了男孩的夢,男孩再也不能打籃球了。

-------------------------------------------------------

然而故事卻不會永遠都是好結局,女孩的心給了另一個人,沒有給肯為她付出一切的男孩。


「你為什麼當初要聽我的話!你怎麼那麼笨!」女孩跪倒在地上哭泣。

「我......只是愛妳。」男孩說,伸手想將女孩扶起。
「我不要你的愛!」女孩甩開男孩的手。


「你的愛太強烈,害慘了我,你知不知道啊!你知不知道啊!」女孩歇斯底里的哭喊著。
「我......」男孩說不出話來。


「為什麼是我!為什麼是我!你為什要愛上我!我討厭你這樣!我討厭!討厭!」女孩用盡所有力氣大聲嘶吼,轉身跑了出去。

女孩的愧疚太深,她沒辦法打開心結,她因為責任而留在男孩身邊,直到她喜歡上別人了,她再也不能忍受不能和喜歡的人在一起的日子,所以她崩潰了,然而也傷了男孩的心。

女孩使勁的跑,用力的跑,淚水模糊她的視線,心中的煩亂讓她沒看對她迎面駛來的卡車......
「小心!」伴隨著警告,有人推開了她。

熟悉的碰撞聲響起,再一次,女孩回頭看,再一次的看見倒在殷紅的血泊中。

「我真的能為妳做任何事......」男孩說,嘔出一口血,昏了過去。

「不要!」女孩受不了再一次的刺激,她尖叫,使盡所有力氣的尖叫。

「太遲了,肋骨插進內臟,內出血止不住,沒救了。」
「那麼年輕就......難道真的沒辦法了嗎?」

醫院裡的人議論紛紛,句句傳入女孩的耳中,她的淚水決提,濕了她的襯衫。


如果她當初能理智一點就不會發生了,如果男孩不要愛上她就好了,她哭,哭的歇斯底里,因為這次男孩真的要離開她了,他現在只能等待死亡。

「我想妳應該進去看他......」男孩的父親說,他的悲痛清楚的寫在臉上。

「好......」女孩語不成聲,她只能不停的流淚。
女孩進了病房,見到男孩蒼白的臉,她淚水流的更兇。
「不要哭......」男孩心疼的舉手擦拭女孩的淚。
「你好傻......」女孩哭個不停。

「或許吧......這個給妳......」男孩張開緊握的手,一封沾了血的信。


「這是最後一封了,好好的看好嗎?」男孩說,眼角留下一滴淚。


「好......」女孩接下那封信,清澈的淚水滴在信封上,混著暗紅乾涸的血。
「我真的能為妳做任何事......」


這是男孩的最後一句話,他再也不能待在女孩身邊,他走了,女孩昏了過去。

『給最愛的妳:

愛上妳,多半是痛苦,我知道妳的心永遠不會交給我,可是我還是好愛好愛
妳......

當初如果知道我的行為會讓妳無法自由的飛,我不會去做。
妳知道嗎?只要妳高興,我真的能為妳做任何事。

我知道當妳看這封信時,妳已經有喜歡的人了,放自己自由好嗎?不要在強迫自己留在我身邊,我希望妳能活的快樂。
不要問我為什麼那麼傻。

能選擇要不要喜歡上一個人或愛上一個人嗎?喜歡上了,愛上了,就是了。

我會一直守護著妳,因為妳是我最愛的人,我真的能為妳做任何事,不管過了多少年,我都不曾改變。』


女孩收起了信,她的淚水已經不再流下,男孩離開她已經五年了,五年的時光也讓她從一個年輕的女孩蛻變為成熟的女人。

女孩的命,是男孩救的,但女孩的心,自始自終都不曾落在男孩身上。

『能選擇要不要喜歡上一個人或愛上一個人嗎?喜歡上了,愛上了,就是了。』在蔚藍的天空裡,風裡似乎帶來男孩的低語。
女孩不能選擇,男孩也不能選擇,都不能選擇。

12 comments:

sinneverdie said...

傻得过火了,
而且很少会有这类的人。
现在这个时代的人都缺乏了感动,
才会变得这么现实。

ElveS-s5- said...

现在或许真的鲜少这类的人。。
但我相信真真会有。。
只是我们身边没人遇过。。
现代的人变的现实。。
是社会造成的。。

Sky said...

别把所有的责任推卸给社会
人民也有责任的
虽然社会会改变一个人
但也是看那个人受不受到影响而已
喜欢和爱一个人不是这样的
不可以盲目的喜欢或爱
最重要的是自己应该时时刻刻都要保持清醒
明知道是条死路还要去吗?
世界上真的只有那个女的值得留念吗?
忘了是谁辛辛苦苦养大你的吗?
难道世界上就只有一个女的值得你爱吗?
身体发肤受于父母
在做这种傻事之前先想想
应该吗?值得吗?需要吗?
如果是这样才换的对方的芳心
你认为值得吗?
可能也像故事中的女孩一样
人在你身边但心却不在
她会带着什么样的心情和你交往
她真心的吗?她愿意的吗?
还是她想补救她的过错才愿意在一起
到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
人应该先爱自己,然后才去爱别人
别把对方看得像整个世界这样
没有人是没有了谁就生存不到的
先爱惜自己,疼爱自己,保护自己
才是最对得起自己以及家人的方法

Duncan.C said...

这个post很有问题。。。
这个人太傻了(偏激到!!)。。。
这不是一个爱人的方式。。
这也跟感动和现实无关。。。
换句话说如果有一个你不爱的人为你自杀。。
你会感动而爱上她吗?
爱和感情需要培养。。
史上不一定全都是一见钟情爱情。。
强制性的爱只会令人讨厌。。
如果有人觉得的那个女的很坏。。
那你们不就认同那个男的自杀方式是对的吗?
这就是浪漫了吗?如果死了还能爱她吗?
如果真的认同他的做法。。。
这社会就很有问题了。。

ElveS-s5- said...

各位讲到好像很Profesional这样的..=.="
小弟觉得呢..
这些事情没发生在我们身上..
我们是不懂那种感觉的..
这男孩子是傻..但小弟很欣赏他的勇气..
还有这男生不是以自杀方式去追求她啊..
他只说他可以为他做任何事情..
更何况他也说了-->

--當初如果知道我的行為會讓妳無法自由的飛,我不會去做。
妳知道嗎?只要妳高興,我真的能為妳做任何事。

我知道當妳看這封信時,妳已經有喜歡的人了,放自己自由好嗎?不要在強迫自己留在我身邊,我希望妳能活的快樂。--

这一句话..
足以证明他是不知道会变成这样..
如果知道..他也不会去做了..

Sky说的小弟有些赞成..有些就....
社会问题..难以解决..
爱情的确是盲目的..在爱的世界里..
并没有谁对不起谁..只有谁不珍惜谁..
身体发肤受于父母<--
赞..walau ei..这句都出卖来..厉害厉害..
赞成赞成..
一句话讲完就是要比任何人更爱惜你自己..

Ps -- 过后这女的不懂会不会去接受另一段感情勒..也有可能变Lesbian jor..哈哈哈..xD

Sky said...

这也是她的选择!没人可以阻止她变同性恋!
只有她自己才能拯救自己!
我们可以讲到好像Profesional这样是因为我们爱惜自己,让自己学习更多的东西!
中学没去上华文班并不是我们叛逆
而是那个老狐狸的水准都不比我们强
随便找个啊茂都讲的赢他
所以我们选择不上咯。。。明白吗?
哈哈哈哈

sinneverdie said...

我说这个时代的人缺乏了感动,
就是因为缺乏了感动人才会变得现实,
当一个人变得现实的时候,
他就不会这样为一个女孩付出那么多了。
这个时代的人都是以“利己”为优先。
如果你觉得你不是这样的人,
你试想想,
当你有一个很爱很爱的人,
他无端百事的叫你去死,
你会吗?
如果说你为了救他而牺牲了自己,
那就另当别论。

简单来说,那个男人很单纯,也很简单。
以死来告诉那个女的他可以为她做任何事,
根本一点意义都没有。
如果万一因为这件事而让她喜欢上你,
那你死了不就等于零吗?

脱裤放屁,多此一举。

ElveS-s5- said...

无端白事找那条"水"出来讲干吗..
要讲都不讲他啦..讲SMP那只.."老淫虫"哈哈
不懂我们去Langkawi那时..有没有人中招..@@
这post title反映不错..
下次找多几个Post上来..
哈哈哈哈哈哈...>.<

Sky said...

你没听说过吗?
人不为自,天诛地灭啊!
所以这个时代的人都是以“利己”为优先我认为是应该的,并没做错!
现在在这个社会讲义气讲正义是多余的!
如有的话你朋友就不会被人打抢而没人帮忙咯!

还有就是请你放心啦。。。
老淫虫不会看畜牲冲凉的啦。。。
哈哈哈哈

ElveS-s5- said...

死~啦你..skY..=.="
我没说是我给人拍啊..我是指那班"女人"..
还有就是我是在snoker场给人打劫的..
又不是在外面..叫谁帮哦..

Sky said...

我又不是讲你。。。
为什么你每次都不打自招呢!
你真是搞笑哦。。。哈哈
你被打抢时里面不是有很多人吗?
我是指里面的人,不是外面的。明吗?
结果通通都被人抢走东西咯!

sinneverdie said...

人不为自,天诛地灭是歪理,
根本就不被承认的谚语。